迟笙没好气的回头,“你又要干什么?”
“你说干什么?”沈京洲未答反问,没指望她会乖乖听话,说话间,已经起身上前。
单手把人抱起来,带去卧室,扔到床上。
他还是要做吗?
身子在床上弹了下,落稳后,迟笙有些疲惫地开腔道:“我今天真的很累,能不能不要,你如果实在有需求,可以去找……”
话没说完,发现男人拿着医药箱坐到了床边。
没回过神,就被他抓着脚踝扯了过去。
“接着说啊,怎么不说了,我什么需求,嗯?”
沾了碘伏的棉球擦在磨破皮的地方,轻微的刺痛快速将迟笙的神志拉回。
所以他叫她只是想给她处理伤口?她想多了?
“没,没什么。”迟笙窘迫的红了脸,转移话题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脚上有伤?”
“走个路一瘸一拐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给你弄撕裂了。”
“……”
“我自己来吧。”尴尬升级,迟笙抬手想要去拿男人手里的棉棒,却被他躲开。
“别动。”
伤口消好毒,沈京洲又取了个创可贴,撕开给她贴上。
凝着男人认真的侧脸,迟笙心口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不得不说,沈京洲挺细心的,矜贵冷漠的人,偶尔温柔起来,简直要命。
可惜他的细心不过性格使然,温柔也从来不只是对她一人。
从前,她不是没有被他的柔情蜜意迷惑过,可沉沦的后果,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泼冷水。
她不能再被他蛊惑了。
手指攥了攥,迟笙嗓音低哑出声,“沈京洲,”
“闭嘴!”
男人抢话打断,迟笙却没管他,自顾自继续说完,“我们离婚吧。”
刚刚升起的旖旎瞬间被打散,沈京洲脸色明显可见的阴沉下去。
“我让你闭嘴,你是嘴巴坏了还是耳朵坏了,张和闭分不清?”
迟笙皱眉,“我可能是脑子坏了。”
才会爱上他。
这话她也能接,沈京洲气笑了,“脑子有问题就赶紧去医院挂号做个检查,免得英年早呆。”
迟笙:“……”
“我看最应该去检查的人是你,整天花天酒地的,也不怕得病。”
沈京洲不以为意,“你放心,我要是得病,第一个传染你。”
不想说话了,迟笙翻身躺到床上,把脸冲到里侧。
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后,感觉床板凹了下,迟笙知道,是沈京洲躺在了边上。
随着男人抬手将灯关掉,卧室里安静的连呼吸声都能听到。
结婚三年,作为沈京洲花钱买来的床伴,跟他同床共枕,早不是什么稀奇事。
但眼下,迟笙的心却怎么都平静不下来。
给人希望,再将希望熄灭,往往比从来没有希望更加残忍。
不论是角色的事,还是她对他的爱。
青春炙热汹涌的时候,她也曾天真的以为,沈京洲是喜欢她的。
后来才知道,他心中另有所属,一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
“沈京洲。”攥了攥床单,迟笙酝酿片刻,扭头道,“你还没睡吧?”
“睡了。”
“……”睡了还能说话?
迟笙选择无视他的回答,“我们聊聊。”
“聊什么?聊离婚?”沈京洲不耐将她打断,“我少你吃还是少你穿了,一个破角色,就那么重要,你闹不完了是吧?”
的确,跟沈京洲结婚后,她的吃喝用度皆是上乘。
做沈太太,远比当年她做迟家千金还要奢侈,甚至没法相提并论。
安分的当一个金丝雀,在他有需求的时候配合配合,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如果她不爱他的话。
“我没有跟你闹,我……”
话没说完,再次被他打断,“没闹就赶紧睡觉,你要是不想睡就做点别的。”
“……”
今晚看来是说不通了,算了,再找机会吧。
迟笙翻了个白眼,重新侧向里面。
自从迟家出事后,她的睡眠质量一直不大好。
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
身边早不见了男人的身影,迟笙揉揉有些昏涨的脑袋,起身下楼。
家里有保姆,一日三餐倒是不用愁。
然而,迟笙吃完早饭,却见保姆端了碗夺命汤过来。
“太太,先生说你昨天淋了雨,夜里有些发热,出门前吩咐我给您煮碗姜汤。”
迟笙最讨厌的就是姜,闻着那股冲鼻子的味儿便直打退堂鼓,“你先放着吧,我待会儿喝。”
“先生特意交代,让我看着太太喝下去。”张嫂面露难色,“我在里面加了糖,没有那么难喝的。”
大学在一起的时候,迟笙有一回感冒低热,沈京洲就给她煮了碗姜汤。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姜汤这种东西。
为了让效果更好,他放了好多姜,她尝了一口,便被辣的皱起眉头。
见状,沈京洲又去帮她加了糖。
虽然她依旧不太想喝,但他亲手煮的,不喝她又舍不得,于是就撒娇让沈京洲喂她,还是用嘴喂的。
其实加了糖也盖不过生姜的原汁原味。
可当时,一心觉得沈京洲是关心她,迟笙在那碗姜汤里尝到只有甜味。
如今回头去想,搞不好是故意整她呢。
明知道她不喜欢姜,连吃菜的时候都要挑出去,却非要逼着她喝姜汤。
他要是真的关心她在乎她,怎么会不顾她的感受,一次又一次伤害她。
都是打工人,迟笙不想让张嫂为难,端起碗,憋着气一股脑倒进肚子里。
热流在体内涌起,不同于当年的甜,这一回,迟笙尝到更多的只有辛辣。
喝都喝了,总不能浪费,而且,她这没好利索的感冒,好像确实稍微严重了些。
脑袋昏昏沉沉,喝完姜汤,迟笙起身走回卧室,钻到被子里捂汗。
张嫂完成任务,对着空碗拍了张照,发给沈京洲交差。
别说,姜汤虽毒,效果倒是不错,出完汗,迟笙昏沉的脑袋清醒多了。
准备把宋聿白的衣服送去干洗店,结果,衣服却找不见了。
“张嫂,你收拾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一件焦糖色的中长款毛呢大衣?”
“焦糖色?没有啊。”张嫂愣了下,“哦,对,先生出门的时候,好像带了件焦糖色的外套。”
沈京洲的衣服,只有蓝白黑三个色调,突然出现其它颜色,非常容易引起注意。
想到什么,张嫂唇角勾出笑意,“那衣服是太太买来要送给先生吧,迫不及待自己拿去穿,看来先生很是喜欢。”
迟笙:“……”他喜欢个屁,别是给拿去丢了吧。
【沈京洲,你把我衣服弄哪去了?】
发消息没得到回复,迟笙着急的打了电话过去,打了好几通,那边才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