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写日记,被后土当神明?》是作者大大“斧头帮琛哥”创作的一部玄幻脑洞小说,主人公李清虚,书中情节新颖,看点也非常密集,剧情紧凑,非常值得一看。这本小说目前已完结,更新了531540字,最新章节第224章 至高大道(大结局)。这本书又名《我阐教首徒,请西方二圣上封神榜》。
一、作品简介
我在洪荒写日记,被后土当神明?小说是作者斧头帮琛哥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李清虚。主要讲述了:鸿钧道祖离开后,紫霄宫内的数千名洪荒大能也没有久留,纷纷离开了紫霄宫。其中最高兴的,则是手握龙头拐杖,被鸿钧道祖封为天下男仙之首的东王公了。他当即宣布自己将在东海蓬莱仙岛创立紫府,邀请在场众人加入。虽……
二、书友评论
我在洪荒写日记,被后土当神明?真心不错,但是我中途弃了。唉,之前第一次把一篇小说看结尾,似乎也是最后一次,我真的无法接受将一篇全心投入的小说看结尾,那种感受太难受,两三天那时我整个人都是郁闷的,对不住作者这篇小说,我带入了感情,如果将它看到结尾,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般的难受,现在看到了高潮了,我决定了弃了,拜拜!
三、作品赏析
鸿钧道祖离开后,紫霄宫内的数千名洪荒大能也没有久留,纷纷离开了紫霄宫。
其中最高兴的,则是手握龙头拐杖,被鸿钧道祖封为天下男仙之首的东王公了。
他当即宣布自己将在东海蓬莱仙岛创立紫府,邀请在场众人加入。
虽然三清、镇元子等一众顶级洪荒大能并没有理会,但东王公凭借着自己准圣境界的修为,以及鸿钧道祖赐予的身份,确实吸引了一众大罗金仙境界的追随者。
后土祖巫也心满意足的同帝江、烛九阴等祖巫返回了不周山。
在她看来,有了未来洪荒六圣对巫族欠下的巨大的因果在。
巫族的覆灭危机必然可以迎刃而解,不复存在。
另一边。
巫族金之部落山脉的一座洞府中。
叶枫宝相庄严、双目微闭,盘坐于半空。
他灵台发光,浑身流转神光,整个人如同一轮烈日似的,散发出炽盛如汪洋般的滔天血气。
而在他身后,更是有一尊模糊的巨人身影。
巨人身躯高大伟岸,怒目神眉,散发着恐怖绝伦,令诸天颤栗的威严气息,仿佛整片世界都在其脚下似的。
经过数千年的闭关修炼后,叶枫算是初步融合了这滴盘古精血,自身获得了巨大的飞跃。
首先,他的根脚获得了脱胎换骨的蜕变,肉身强度、以及修行速度都是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他的修为也是水涨船高,从地仙境界一跃达到了真仙境界初期。
这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一滴盘古精血内蕴含的神性精华太过浩瀚了,待他日后不断炼化,他的根脚、修为也会继续蜕变,飞速提升。
正所谓一口气吃不成个大胖子。
在初步融合盘古精血后,叶枫便出关了。
出关后,叶枫却得知了个让他惊掉下巴的消息。
十二祖巫居然一起去了紫霄宫,并且还占据了第一排的六个紫色蒲团,而后又将蒲团让给了三清等人。
“这怎么跟我记忆中的剧情不一样啊?”
“难不成是巫族智囊烛九阴祖巫发力了?”
惊讶归惊讶,对于十二祖巫的这番操作,叶枫还是十分欣慰的。
虽然要巫族覆灭的是鸿钧和洪荒天道,光凭未来六圣欠下的因果,还远不足以改变巫族悲惨的结局。
但这终究是件好事,起码能给巫族多争取一些缓冲的时间。
与此同时,不周山土之祖巫殿中。
一袭白色长袍、身段修长、面容绝美、飘然若仙的后土祖巫正盘坐在蒲团上喃喃道:
“我们去紫霄宫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想必那叶枫也应该得知了吧。”
“看看他日记更新没有,有什么反应。”
想到这里,后土祖巫当即从袖袋中拿出了那本白色的日记本,开始翻阅起来:
【洞门口精心种植的碧萝竹被蚩尤的坐骑食铁兽偷吃了,记仇中 ……
话说蚩尤养了两只食铁兽,一只凶悍无比,负责征战,一只憨态可掬,负责卖萌。
这两只食铁兽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蚩尤分得清么,不会哪天干架的时候骑错了吧?】
【隔壁青丘山据说是天狐族的驻地,上古还出过一尊十二尾的准圣大能。
说不定有传说中的狐妖小红娘,改天找时间去看看,嘿嘿嘿。】
【强良祖巫的雷之部落有个吊毛叫雷根硕,这名字真TM嚣张,他还能硕得过我?迟早跟他分个大小。】
后土祖巫看到这里,俏脸上顿时飞过一缕红霞,轻啐道:
“这个叶枫,真是一天到晚没个正形,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呢!”
正当后土祖巫感到十分无语之时,日记本的空白处正在缓缓浮现最新的文字:
【卧槽!真是离了个大谱的!
没想到十二祖巫居然真的去紫霄宫听道了,还把第一排蒲团让给了三清等人,让未来六圣欠下这么大的因果,真是赚麻了啊!
有这六圣欠下的大因果,说不定巫族未来真能争取到一线生机。】
后土祖巫看完叶枫更新的日记后,顿时瞳孔一缩,心中也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六圣欠下的大因果,才有可能给巫族争取到一线生机?”
后土祖巫有些不可置信。
她本以为有这个筹码在,足以化解巫族的覆灭之危。
但现在看来,巫族面对的危机要比她料想还要大得多的多。
在震惊之余,后土祖巫也对叶枫升起了无比浓厚的兴趣。
从日记来看,对方不过是个凡巫而已,但却能算无遗漏,对洪荒未来发生的大事了如指掌,简直是不可思议。
想到这里,后土祖巫当即决定明日前往金之部落一趟。
指点金之部落的族人修炼的同时,亲眼看看叶枫到底是何方神圣,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
翌日。
晨曦破晓,万物苏醒,叶片上的露珠折射出阳光的七彩光芒,如同宝石般熠熠生辉。
本来还在洞府石板床上呼呼大睡的叶枫忽然被门外传来的嘈杂动静惊醒。
心中好奇的他穿上衣裳,睡眼朦胧的打开了洞府大门。
“枫兄,快集合啊,后土祖巫要来部落指导我们修炼了!”
跟叶枫同住一条山脉的石乐志、石兴风两兄弟满脸惊喜的从他洞府门口飞过,并且招呼他一起去部落中心集合。
“虾米玩意?”
“后土祖巫来金之部落指导我们修炼?”
叶枫闻言,顿时愣了一下,感到有些意外。
金之部落是蓐收祖巫麾下的部落。
后土祖巫不去教导土之部落的巫族修行,反而来金之部落,着实是有些出人意料。
不过,惊讶归惊讶。
祖巫指导修炼乃是万载难逢的大机缘,不可错过。
而且,上次对后土祖巫惊鸿一瞥后,对方那倾国倾城之色,沉鱼落雁之姿便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叶枫确实想再睹对方的神颜,来“洗洗”自己看了这么多年女张飞、女李逵的眼睛。
想到这里,叶枫当即冲天而起,跟上巫族的大部队朝部落中心方向飞去。
小说《我在洪荒写日记,被后土当神明?》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