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之白手起家》是作者“庭后山”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冯义胜的经历展开,目前已完结,更新了2409866字,最新章节完本感言:随便说点儿,小编非常喜欢这本书,爱看都市种田类型小说的读者朋友们无脑冲吧!这本书又名《重回1987》。
一、作品简介
重生之白手起家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庭后山,主角是冯义胜。主要讲述了:1987年4月。满眼望去,艳阳之下的小河村,灰黄的泥墙与随风招展的杨树阔叶交相辉映,翠绿青葱,繁花点点。几个土鸡在一土墙边咯咯咯的觅食。冯义胜的身影忽的从这面墙下狂奔而过,惊的土鸡扑哧着翅膀到处逃窜。……
二、书友评论
书中写的人物很有立体感!很饱满,情节也非常好,故事线条需要再整理好一点总体来说我的打分是9.6。真心希望作者能把拐卖人口的人物,给它写的凄惨无比!人贩子太招人恨了!我亲眼见过被贩卖的家庭!
话说谁能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空和做多,还有为啥空盘和多盘一定要吃下,为什么就不能不接这个空盘或者多盘呢,谁能通俗点的告诉我一下啊
不知道评分咋还有那么高?上辈子主角父母去世的时候,那人霸占他家鱼塘之类的,还拿针扎他妹,后来富了还给那家人荣华富贵?不是脑血栓能写出来?重生回来后知道妹妹被那人杀死了后悔了,还又看见妹妹正在被杀死的时候就这样给放了?还说对你妹妹有多重视。别扯法律上辈子你妹被杀死了他们咋没事,你一个重生者还没本事弄死他们,还让人找不到证据?
希望作者吼得住别浪!剧情加快是好事但是别为了快而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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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赏析
1987年4月。
满眼望去,艳阳之下的小河村,灰黄的泥墙与随风招展的杨树阔叶交相辉映,翠绿青葱,繁花点点。
几个土鸡在一土墙边咯咯咯的觅食。
冯义胜的身影忽的从这面墙下狂奔而过,惊的土鸡扑哧着翅膀到处逃窜。
神情紧迫,宛如有天塌下来的祸事临身。
跑了没几分钟,拉住了一个人就急迫的问:“兵叔,告诉我,今天是哪一年多少号!”
“多少号?”
中年人看了看他:“你这孩子,发生什么事了吗,怎么紧张成了这样。”
冯义胜急的眼睛通红:“快告诉我!”
中年人愈发古怪的说了句:“1987年4月15日啊,怎么了?”
“4月15,4月15。”冯义胜的心脏更提到了嗓子眼:“几点!”
“哦,这不刚吃了饭嘛,应该快一点了吧,怎么了?你这孩子怎么…”
“嘿,怎么走了啊。”
不等中年人说完,冯义胜用尽了生命的力量,朝着一处狂奔!
中年人背后一脸莫名其妙的抓了抓脑袋,摇了摇头离开。
“快,快!绝对不能再让人带走,绝对不能!倩倩,等哥哥!”
冯义胜一边狂奔,嘴里发疯了般念叨着这句话。
几分钟前,冯义胜眼前的世界还是2030年,所处的地方是因国伦敦金融街。
那一刻,他带着东方资本团做空了整个金融街,欧洲无数百年家族坍塌,经济神话自此破灭…
可当他带着团队准备去庆祝的时候,一群不明武装人员忽然出现,把他们给绑到了楼顶。
然后他被人扣着脑袋,生生的看着自己生死相随的四个手下,被一个个的丢下了大楼。
最后一个是他,一阵失重感后,迎来的没有剧烈的疼痛,却发现自己重生到了1987年!
1987年4月15日这是他刻骨铭心的一天。
他父母和姐姐在三四年前忽然消失,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几个月大的妹妹冯倩。
就这样,才十六七岁的他,又当爹又当妈的把妹妹给养到了四岁。
这一天他如往常般去地理干活,中午回来发现妹妹被人给拐卖,寻遍了三乡十里无果后,他离开了小河村,开始踏上了寻亲之路,一路到达了深市,或许这本就是命运的安排。
赶上了华夏股市萌芽期,他也学着别人排队,买进,卖出,凭借着惊人的天赋登顶。
前世尽管在证券市场抬手便可掀起一片惊涛骇浪,身价富可敌国。
可妹妹一直是他心里最大的痛,也找了整整几十年未果。
到了五十岁的那年,他回了一趟老家,和村里健在的老人聊起这件事。
老人提了一个关键的线索,说小河村的何婶在临死前,回忆过这起小河村唯一的拐卖案。说那天中午,确实看到有人抱着冯倩鬼鬼祟祟的跑,只是那时候何婶气若游丝,家人也不理解她怎么忽然会提起这个。
还来不及深问,何婶就闭上了眼睛。
此刻!妹妹被拐卖的时间节点里,他必须要争分夺秒赶到何婶家询问,搞清楚那个让他痛苦了一辈子,拐卖了他妹妹的狗杂到底是谁!
何婶家就在前边,前边一片荆棘丛可以抄近路过去,冯义胜毫不犹豫的冲过了这一片荆棘,身上被木刺拉了一身的伤口!
何婶正抓着一把谷子准备给鸡喂食,看冯义胜这一身的血忽然跳出来,愣了下:“小胜,你这是?”
“婶,您刚有没有看到我家倩倩!”
“倩倩?这不上午还在那边玩的好好的吗?”
“不是,你最后看到她是在哪里,快告诉我!”
“最后?我想想啊。”何婶一头雾水,努力回想了起来。
冯义胜紧张的大气都不敢喘,尽管现在所拥有的心脏结了一层几十年的老茧,可此刻依然跳到了嗓子眼。
“哦,想起来了!”
“哪儿!”
“田里,刚我从地里回来,遇到了李凤霞,她抱着冯倩,说是要带倩倩去地里摘菜瓜。”
“小胜啊,这个李凤霞你可得注意点啊,别不当回事,我真见过她拿针扎倩倩,这会抱着鬼鬼祟祟的准没…”
轰!
冯义胜的脑袋炸开了,赶紧朝着何婶鞠躬了下:“此生,必感恩您老的大恩大德!”
“小胜你这孩子怎么一惊一乍的,是不是倩倩遇到什么事了?”
何婶背后想问个究竟,可冯义胜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冯义胜又急又火的冲向了稻田那边,在得知前世是她绑走了他妹妹后,他的心脏都快要炸裂!
“李凤霞,你他么就是个畜生,我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你拐卖我妹妹!”
“你儿子靠着我在深市买了别墅,买了豪车,你六十岁就到了深市过着锦衣绸缎的生活,八十寿终正寝!”
“这个世界怎么了?老天爷瞎眼了吗!让这种人的人生居然能圆满!前世天没收你,这一世老子要收你!”
没错!
李凤霞的儿子前世就是冯义胜公司里的职员,当时他已经发家,他儿子恬不知耻的找上门来跪舔,鞍前马后了整整五六年。
最终,高处不胜寒的冯义胜收留了他儿子,也就这样给了他儿子一个很好的未来。
而李凤霞儿子买了别墅后,她也住到了深市。
深知她儿子是靠着冯义胜吃饭的,一直不敢在冯义胜面前露面。
这阶段的李凤霞对他家下手非常狠毒。
父母走了后,这个臭女人看他们兄妹两无父无母好欺负,把他家的菜园给圈走了。
鱼塘也霸占了。
甚至就着他家的一边墙盖了个猪棚,而墙的那边就是兄妹俩睡觉的房间。
每天晚上都要听到猪拱墙的声音,而且还要忍受浓烈的猪屎味。
这些也就罢了!
最重要的是从妹妹两岁开始,他就发现了妹妹身上时不时的会出现小血孔,那都是李凤霞用针扎的!
他也上门去找过李凤霞的麻烦,但每次只要一踏上他们家的台阶,两口子出门就打。
就这么恶毒的夫妻两,我特么前世眼瞎了!居然接纳了她儿子!
想起前世颠沛流离,不知在何方受苦的妹妹,他内心在刺痛!
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狗杂给他造了一辈子的痛,却又可以若无其事的在他眼皮下,快活的活了二十年!
简直令人发指!
冯义胜的悔恨,已经彻底刺红了双眼,想起了妹妹趴在她肩膀上睡觉的模样,迸发出了全身的力量,朝着那边田地疯狂的跑。
小河农田处,李凤霞正手指顶着一个不过四岁的小女孩额头:“小杂种,你今天不跟我走,我一定打死你!”
才四岁的小女孩啊,哪里懂这么多。
加上出生在这样贫穷的家庭,面黄肌瘦,鞋子都没得穿,打着赤脚。
身上的衣服打了特别多的补丁,只是那双纯净的令人心疼的眸子里,泪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不跟你走呀,我要找哥哥,倩倩要是走了,哥哥会看不到倩倩,他会很着急的。”
“求求你,让我回家好不好,我只想要哥哥呀,呜呜呜。”
小说《重生之白手起家》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