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小说《穿成七零知青,糙汉老公宠上天》是由作者“一行白露”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沈棠秦淮山 ,目前连载中,更新了200698字,小说最新章节 第96 章 吃醋。小说《穿成七零知青,糙汉老公宠上天》是最近这个类型里面比较出色的作品了,书荒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哦!这本书又名《七十年代娇知青,嫁个糙汉老公》。
一、作品简介
小说《穿成七零知青,糙汉老公宠上天》是著名网文作者一行白露所著的一本小说,主角是沈棠秦淮山。主要讲述了:女孩长得眉清目秀,但是因为颧骨有点高,嘴唇有点薄,显得有几分刻薄,横眉竖眼的让本来清秀的脸都有点扭曲了。是跟沈棠同一批下乡的知青袁丽丽。“原来你醒着啊,我就知道有人故意装病,想要逃避劳动,不想干就别选……
二、书友评论
穿成七零知青,糙汉老公宠上天这本写的太好了!像一部大作,书中细节满满,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全书贯穿了中华文化的伦理道德,也在一点点揭开人性的善良和卑劣。非常喜欢男女主,愿他们的爱情永远穿越下去,生生世世不分离。谢谢作者一行白露!期盼着更多精彩故事!
三、作品赏析
女孩长得眉清目秀,但是因为颧骨有点高,嘴唇有点薄,显得有几分刻薄,横眉竖眼的让本来清秀的脸都有点扭曲了。是跟沈棠同一批下乡的知青袁丽丽。
“原来你醒着啊,我就知道有人故意装病,想要逃避劳动,不想干就别选我们那块地啊,害得我们干完自己的还要干你的。”
袁丽丽真的是要气死,从小到大她都是最漂亮的,结果来了这个林家村下乡,没想到碰到了沈棠。
比她漂亮,比她家里条件好,还比她脾气大,两人一碰面自然是水火不容,可是每次最后都是她落败,她当然不服气。
平时沈棠经常不上工,这也就算了,跟她没关系,谁让人家有钱有粮呢。
可是自从上次大病一场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天天按时上工,今天还跟她们选了一块地干活。
干就干,她可不会输给她,谁知道呢干到一半自己装病溜了,剩下的活全让她们给干了,这可给她气坏了!虽然她也没帮她干多少,基本都是张素华干的。
可是她凭什么要给沈棠干活,所以一下工,她第一个就回知青点兴师问罪了。
沈棠还没睡醒,就被劈头盖脸一顿,骂的人都懵懵的。
袁丽丽看着沈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站着,似乎还没睡醒,一双眼睛烟笼寒水,白嫩的脸颊上还有薄红,嘴唇更是红艳艳水润润,要多娇艳就有多娇艳。
想着自己干了一天活,累的跟狗似的,脸都还没洗呢,袁丽丽简直要气炸了。
“有些人整天资本家小姐做派,就会偷懒,我看就应该好好教育教育,拉出去关牛棚。”
这话就有点上纲上线了,沈棠现在最听不得就是关牛棚的话了。
“我怎么资本家小姐做派了,我没上工吗?我没干活吗?我怎么装病了?我晕倒的时候大家都在场,难道大家眼睛都瞎了不成。”
“哼,谁知道你怎么骗过大家的,那么多人干活,怎么就你金贵了,才干了半天就晕倒了。”
沈棠还要再说什么,就被走进来的张素华打断了,“你们两个别吵了,一人都少说一句,我作证,今天沈棠确实是中暑晕倒了,树底下我们喊半天都喊不醒,你也看到了,后来背回来,还缓了半天呢……….我们知青要互相团结,这可不是在家里,要是一盘散沙,到时候别人想怎么欺负我们就怎么欺负我们,那时候我们怎么办!”
张素华后面还跟着拿着搪瓷盆的叶英子和低着头的何兰芳。
沈棠和袁丽丽基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然后张素华跟着后面说和,两人对这个场景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叶英子是和张素华同一批下乡的,她性子冷淡,为人还有点清高,看不上两人整天做派,看两人针锋相对,如果不关她的事,她一点不想掺合。
何兰芳家庭条件最差,在家也是个小透明,每天默默干自己的活,谁也不愿得罪,在知青点总是沉默不语,这次依旧跟在最后面一言不发。
被张素华劝说半天,沈棠也不想跟袁丽丽吵,就是她实在太气人了!
虽然原主性格也不怎么样,但是袁丽丽跟原主比也好不到哪去。沈棠确实只干了半天活,占人家便宜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也没什么好说的。
沈棠扯了扯嘴角,看向大家道:“今天是我不好意思,拖累大家了,明天我帮你们干回来。”
袁丽丽很吃惊,沈棠对她说不好意思,这个大家被她默认为她自己,她……..这次赢了?!她赢了沈棠!这还是第一次,沈棠向她低头认错呢!
这下她心里舒服了,脸上不由得露出得意的表情,下巴一扬,辫子一甩,转身丢下一句,“哼,这可是你说的。”就高高兴兴去院子里打水洗脸了。
不光袁丽丽很吃惊,叶英子和何兰芳都很惊讶,眼睛长到头顶上的沈棠居然跟她们道歉!叶英子看了看西边的太阳,这太阳到底是要落下去,还是要升起来了?
张素华是里面最淡定的,她觉得沈棠应该是长大了,就像她的弟弟妹妹那样,哪天懂事了,也就明白过来了。
看大家都散了各自忙各自的,沈棠主动上前帮张素华淘米,“我帮你做饭吧!”
知青点都是轮流做饭的,今天归张素华了。平时都是她帮沈棠做饭,今天沈棠也想投桃报李,最重要的是,张素华是第一个向她伸出双手的,她得跟她打好关系,不能让所有人都孤立她啊。
“嗯,我来洗菜,今晚还吃红薯米饭,你等会给我烧火。”张素华麻利的把几个茄子和一大把豇豆洗了,先把米饭蒸上,说是红薯米饭,自然是红薯多米饭少。
这个年代敞开吃白米饭的时候并不多,林家村已经算是富裕的了,这里土地肥沃,依山傍水,年年收成都不差,附近几个村只有林家村买的起拖拉机,所以他们还有红薯米饭可以吃,听说附近有的村子顿顿都是粗粮。
沈棠也从未想过还有这么喜欢吃白米饭的一天,毕竟现代都是以瘦为美,人人减肥。
做菜沈棠是很拿手的,她平时下了班最爱研究些美食了,但是大锅饭沈棠就不会弄了,正好看看怎么弄的。
看着张素华往锅里添上半锅水烧开,再把沥干的大米倒入锅中搅拌均匀,再把切好的红薯下进去一起煮开,等米和红薯半熟,把红薯捡起来,米沥出米汤一会喝,接着把煮熟的米放锅里蒸,红薯贴边,直至蒸熟。
一揭开盖子,满屋飘着红薯米饭特有的清香,沈棠都可以想到那红薯的软糯香甜,看着张素华盛起的颗颗分明洁白的米饭上面再盖着大块的红薯,热腾腾,软趴趴的,沈棠觉得口水不自觉分泌出来。
好饿,好想吃,沈棠今天就吃了顿早饭,后来中暑回来就睡了一觉,现在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给,快吃吧。”张素华看她那馋猫样,听她说饿,忍不住递了块红薯给她。
“给我的?这,这不好吧。”沈棠嘴里推辞着,眼睛却根本离不开那块红薯。
“快吃吧,别让人看见。”
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田甜接过红薯一把放进嘴里,都不需要嚼,一抿就化,确实跟想象的一样,又软又糯,还没来得及咽下,就被那声熟悉的尖锐的女声给吓噎住了。
小说《穿成七零知青,糙汉老公宠上天》试读结束!